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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淑貞上訴駁回 重返監獄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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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02日 06:35
2013年03月0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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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前校監梁淑貞,被裁定欺詐家長20萬元罪成,上訴未能洗脫罪名。上訴庭昨指事主證供可信,明確指梁藉詞要家長買債券騙取款項,維持原審判處的15月監禁。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的梁失望而回,再次步入監房。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判辭指出,上訴人梁淑貞向事主、學生家長譚美淑借款時的理由並非真實,故定罪合適。楊官又說,梁明知臻美合併的對象荃灣弘爵國際學校根本沒有發行債券,卻向譚指借款用以贖回弘爵債券,行為不誠實。


梁一方上訴時稱,譚為取回貸款或泄心頭之恨而誣告,但不獲法庭接納。上訴庭認為追討與借款目的毫無關係,譚亦沒有動機誣告梁。此外,擬合二為一成為「臻美弘爵國際學校」的入學申請表所示,債券介乎3萬至8萬元,家長不會無故超額付款。


梁一方又稱,譚供稱在一次黃昏會議被梁要求借款,但其他作供家長皆無出席該會議,質疑譚說謊。但原審法庭指,家長數以百計,僅13人向廉署作供,故未聽聞黃昏會議不足為奇。


上訴庭批原審令梁脫一罪

判辭末段指出,原審時無證據交代款項最終去向和目的,令上訴庭驚訝,更質疑原審法官蘇文隆未有足夠資料裁定梁案發時沒挪用金錢,令梁洗脫其一罪名,上訴庭直言對裁定有保留。梁去年9月獲時任上訴庭副庭長鄧國楨批准保釋等候上訴,鄧官當時指蘇官的裁決有問題,上訴得直機會高。


【案件編號:CACC2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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