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南丫海難聆訊昨續,海泰號船長黎細明繼續在無律師代表下作供,承認事發航程期間「掉以輕心」,沒仔細留意雷達情况,單憑肉眼觀測海面。黎供稱,視野良好情况下,以肉眼觀測已成恒常駕駛習慣,但發現南丫四號時,該船航行燈沒有亮着,如同「黑影」駛近,當時已立刻扭軚,仍無法避難。
稱霧燈強光影響視野
海難當晚8時,黎細明駕駛海泰號由中環前往南丫島,沿途見多艘遊艇及小船駛往維港觀賞煙花;抵達南丫島附近海域時,港燈發電廠前一支霧燈的強光亦影響視野,黎供稱當時已格外留神,但仍只用肉眼觀測,他承認,由於30年來行駛同一路線都相安無事,令他一時大意「掉以輕心」,沒留意雷達情况。
代表港燈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Clive Grossman)質疑,既然早知海上交通繁忙、霧燈強光又影響視線,為何不改用雷達,或派船員協助瞭望。黎細明表示,當時船員已離開駕駛艙準備泊岸,無考慮過要求船員協助,又擔心如果自己要兼望雷達可能會分神。
「兼望雷達或會分神」
黎細明續稱,進入南丫島海域後,他慢慢左轉駛入榕樹灣,突然船前兩三個船位以外,有一「黑影」從霧燈的光線中冒出,他隨即意會到那是一艘船,但看不到船上發出航行燈光,黎立刻煞停引擎、扭盡右軚,但終無法避難,兩船頃刻相撞。
郭兆銘指出,其他證供皆證明南丫四號航行燈當時已亮着,認為黎細明有說謊之嫌,黎嚴辭否認,「你話我講大話就講大話,但我肯定我在說真話」。
黎細明稱,兩船相撞停下後,他立即步出駕駛艙觀望鄰船,認出那是南丫四號,隨即向之高呼「有無事呀?」但聽不到任何回應,遂返回駕駛艙了解其船乘客情况。他表示,當時大偈盧培基報告左舷船頭毁爛入水,加上船上有乘客受傷,艙內非常嘈吵,而他又要致電通報海事處及船公司,無時間理會南丫四號的損毁情况,亦無考慮過向南丫四號拋下救生圈協助拯救。為保障本船乘客安全,黎終決定駛離事發海面,前往榕樹灣碼頭泊岸。
肇事兩船船員作供完畢後,歷時3個多月的海難聆訊亦近尾聲,海事處4名職員將被傳召作供,及後港燈委託的海事專家亦將出席聆訊,解釋海難成因。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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