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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東區醫院一名醫務助理10年前患上SARS,康復後受骨關節炎困擾不能幹粗重工作,但她指上司明知仍安排她為病人換尿片及餵卧牀病人,結果她兩度扭傷腰。該醫務助理入稟區域法院,向醫管局索償。
患骨關節炎 不能幹粗活
58歲的東區醫院醫務助理張意秋,昨入稟區域法院就人身傷害索償,無列出金額,據法院規定,區域法院的索償金額上限為100萬元。醫管局發言人指出,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入稟狀指出,張2003年SARS康復後一直受骨關節炎(osteoarthritis)困擾,此後獲安排做較少用氣力的工作,眾上司亦知悉其情况。惟至2010年3月3日,上司突然安排她為病人換尿片,結果她扭傷腰,需要告假休息。她不久後復工,上司再安排她在無人協助下餵卧牀的病人,她在調高病牀時再扭傷腰部。
據2003的報道,張意秋在東區任職醫務助理期間患上SARS,並將病毒帶回家,傳染13歲的兒子李嘉豪。
【案件編號﹕DCPI3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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