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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正當美國社會就槍管方案激辯之際,多州政客提出方案,建議擁槍者必須像車主般購買責任保險,希望借助保險公司的評估風險能力,減低發生槍擊案的機會,但建議惹來槍會反對,保險業界也質疑,保險公司是為意外擔保,而不是為蓄意行兇者「埋單」。
保險業反對為兇手「埋單」
《紐約時報》稱,多名分別來自加州、馬里蘭、麻省、紐約州和賓夕法尼亞等地的議員,提出立法規定槍主必須購買責任保險,就像車主必須為車輛購買第三者保險一樣。民主黨麻省州議員林斯基(David P. Linsky)相信,此舉有助鼓勵負責任的用槍行為和減少意外槍擊。「我相信如果可以得到私營部門和保險公司參與用槍安全,我們可以減少槍案慘劇的數量。保險公司非常擅於評估風險因素和恰當釐定保費。」例如,擁有強大攻擊力槍械人士,必須繳交較高保費。
但這項建議迅即引來爭議。一些槍會認為,強逼購買保險是「踐踏擁槍」的憲法權利,但包括全國步槍協會(NRA)在內的一些槍會,則支持自願投保。也有槍會推廣被稱為「自衛盾」(Self-Defense Shield)的特殊保險,每年支付200至300美元,用於支付萬一遇上意外被迫合法殺人的賠償,但不會受理犯罪行為。
槍會指「踐踏」憲法權利
保險業界也對這項建議提出質疑。保險信息研究所總裁哈特韋格(Robert P. Hartwig)指,保險的保障範圍一般是意外或非故意行為,而不是故意或非法行為,暗示保險不應為蓄意持槍殺人的兇手「埋單」。
保險業反對為兇手「埋單」
《紐約時報》稱,多名分別來自加州、馬里蘭、麻省、紐約州和賓夕法尼亞等地的議員,提出立法規定槍主必須購買責任保險,就像車主必須為車輛購買第三者保險一樣。民主黨麻省州議員林斯基(David P. Linsky)相信,此舉有助鼓勵負責任的用槍行為和減少意外槍擊。「我相信如果可以得到私營部門和保險公司參與用槍安全,我們可以減少槍案慘劇的數量。保險公司非常擅於評估風險因素和恰當釐定保費。」例如,擁有強大攻擊力槍械人士,必須繳交較高保費。
但這項建議迅即引來爭議。一些槍會認為,強逼購買保險是「踐踏擁槍」的憲法權利,但包括全國步槍協會(NRA)在內的一些槍會,則支持自願投保。也有槍會推廣被稱為「自衛盾」(Self-Defense Shield)的特殊保險,每年支付200至300美元,用於支付萬一遇上意外被迫合法殺人的賠償,但不會受理犯罪行為。
槍會指「踐踏」憲法權利
保險業界也對這項建議提出質疑。保險信息研究所總裁哈特韋格(Robert P. Hartwig)指,保險的保障範圍一般是意外或非故意行為,而不是故意或非法行為,暗示保險不應為蓄意持槍殺人的兇手「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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