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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僭建塌樓 裝修判頭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3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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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2月21日 20:35
2013年02月21日 20: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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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土瓜灣馬頭圍道45J唐樓3年前發生塌樓慘劇,4人死亡。76歲裝修承建商朱偉榮經審訊後,昨被裁定違反《建築物條例》罪成立,裁判官指45J樓齡達50多年,嚴重失修,被告無聘用專業人士檢查,且在沒有安裝支架便開展拆僭建工程,損壞主力柱,令大樓有倒塌危險。


可判監 過往多罰款

案件押後至下月6日判刑,其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有關控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100萬元,控方向法庭呈交了同類型控罪的刑罰,分別是罰款4000元至5萬元。慘劇發生於2010年1月29日,馬頭圍道45J一幢55年樓齡、樓高5層的唐樓於地舖裝修期間疑因主力柱結構受損,突然倒塌,造成4死2傷。


死者母﹕無法賠償

記者昨致電遇難青年童慶濤的母親,她一接電話便泣不成聲,至今仍未能接受兒子死去的事實。她認為兒子的命根本無法賠償,被告、房東均須要負上責任。


當年承接地舖裝修工程的朱偉榮,成為事件中唯一被票控的被告。他昨被裁定違反《建築物條例》中「導致有人受傷和財產損毁」罪成。


裁判官馬保華裁決時說,45J是50多年前建成的樓宇,嚴重失修,屋宇署曾發出修葺令,被告明知接獲修葺令要聘請合資格人士檢查,並須在工程前安裝工字鐵鞏固,卻自把自為無請專人鑑定,又無安裝支架下便清拆僭建物及地台,「任何一個行動都有可能引致塌樓危險」。


控方專家證人、屋宇署前總結構工程師許國鴻審訊時供稱,45J於1月23日前結構仍然穩定,因被告拆僭建及一幅磚外牆的工程引起過量震盪,令大廈安全指數跌至不可接受水平,導致塌樓危險。辯方專家理工大學土木及結構工程系副教授林少書則說,涉案唐樓早在2009年已達「臨界點」,隨時倒塌,應該封樓。


專家:受震盪可致塌樓

馬官指出,兩名專家證人證供雖存在分歧,但二人都認同45J受震盪可引致塌樓危機。不過兩專家的報告存在「傳聞證供」,故決定不予接納,反接納一名塌樓前路過馬頭圍道證人鄭梓毅的證供及部分住客的證供。


鄭梓毅供稱,塌樓前路過目擊兩名工人用風炮鑿柱,因好奇駐足觀看2至3分鐘才離開。有住客則目擊1月27日至29日,每日都有人鑿地台發出巨響。馬官說,雖然發出巨響不等同使用重型工具,但因被告非註冊專業人士,即使工程可用小鎚「輕輕慢慢進行,但不排除有人貪方便(使用大型工具)。」


【案件編號﹕KCS19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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