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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亂象或逼證券修法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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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20日 06:35
2013年01月20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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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近兩年的「狂飈」後,內地混亂理財市場所引發的風險正逐漸顯現。伴隨着銀行人員私售信託產品致巨虧等系列事件的上演,中銀監將理財產品劃入2013年需要防控的三大風險之一。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吳曉靈指出,破除亂象的關鍵,在於將「證券」概念擴大,強化資訊披露,讓風險和收益相匹配。


混淆概念 銀行逐小利失大局

2012年12月初,一組客戶圍門抗議的照片讓上海華夏銀行「私售」高風險理財產品的事件浮出水面。雖然華夏銀行解釋說,這一產品既不是該行自有也並非是代銷,但客戶強調,華夏銀行為其購買該產品提供了一站式服務。


這一情况是內地銀行理財產品問題的縮影。吳曉靈日前指出,目前內地銀行對理財產品法律關係不明示,風險提示不清晰,理財產品均在銀行櫃枱上銷售的特點,更是讓許多老百姓在購買時根本不清楚這些產品是債券關係,股權關係還是信託關係,而誤以為都是銀行存款。


銀行憑藉其整體信用,銷售理財產品能夠獲得很好的回報。但同時,銀行實際上承擔了不同風險等級理財產品的代償和兜底責任,這無疑會推高銀行的成本和風險,同時偏離投資者自負責任的原則,將銀行業務局限在間接金融範圍之中。


強化風險監管層提「龐氏騙局」

雖然影子銀行、表外業務一直是圍繞着銀行業風險討論的核心詞彙,但在不少官員和學者眼中,理財產品的狂飈既有積極的意義也有市場的需求。


首先,在金融改革有待推進的情况下,理財產品實際上已經成為利率市場化的一個大試點;在中國間接融資、銀行傳統存貸款業務佔比過大的市場結構下,理財產品在很大程度上承擔了提供直接融資,服務實體經濟融資功能這樣的經濟功能。


不過,伴隨着理財產品風險和脫離實體經濟趨勢的顯現,監管層口風近來開始轉嚴。中國銀行董事長肖鋼日前撰文表示,某些理財產品已經脫離具體投資專案,其發行僅僅是為了償付此前發行的理財產品的本息,從而成為「龐氏騙局」。


銀監會也在2013年需要防控的三大風險中明確表示,要嚴格監管理財產品設計、銷售和資金投向,嚴禁誤導消費者購買。


擴容「證券」專家建議修法監管

在一些學者看來,理財產品走向「正途」的標誌,是購買者能夠充分了解風險,並承擔與其匹配的收益。要實現這一點,關鍵在於資訊透明。


吳曉靈給出的方案是通過修法擴大「證券」概念。她強調,很多銀行界人士認為人大常委會此前通過的《證券投資基金法》是給證券公司和基金立的,但實際上,該法律規定的不應是機構主體,而是行為。


未來,凡是向客戶募集資金,代客戶投資,都應受《證券投資基金法》的約束。證監會應以督促各機構做好資訊披露為核心,以管理證券的方式,更深的介入理財產品的監管。


馮其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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