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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發前總裁涉欺詐 第三度押後審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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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18日 06:35
2013年01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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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市公司英發國際(0439)前行政總裁陳海林,涉詐騙公司款項及偷取公司支票等共約1280萬元的案件,自2011年1月首次提訊後,兩年來辯方多番以不同理由申請押後審訊案件。被告昨再申請案件延期開審,遭法官質疑有拖延審訊之嫌。由於被告表示需時籌錢及聘用律師,案件終再度押後至7月開審。


被告陳海林(48歲)被控欺詐、盜竊及使用虛假文書等5項罪名,包括在2006至07年間,訛稱從公司獲得的900萬元,已用作公司在內地的廠房翻新工程及向供應商訂購光粉紙,並向英發的前助理財務總監,使用一份與「供應商」的虛假合約、按金收條等。


稱財困申法援 被質疑

案件自兩年前即2011年1月提訊後,據控方指已進行5次預審、兩次開審,昨原定為第3次開審,但審訊始終沒有展開。


被告本周一時,由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代表申請押後案件至昨天。被告昨透露,當日一堂已花費他20萬元,昨卻向法官表示有約300萬元的戶口存款被禁制,有財政困難而要申請法援。法官引述法援署回覆,指被告「申報的財政狀况不盡不實」,拒絕被告申請的理由。


案件於去年11月底提訊,法官指當時已聲明,即使被告沒有聘請律師代表,審訊仍會如期展開;控方亦指法官多次向被告解釋,指他擁有行政工商管理碩士(EMBA)學位,不可能不明白,並指被告曾有錢聘用資深大狀,現卻稱要籌錢請律師,故反對其申請。


由於在未有律師代表、未看完所有與案有關文件下,法官恐被告或未能得到公平審訊,案件終押後至6月3日預審,7月3日開審。


【案件編號:DCCC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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