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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彎身買餸婦胸部 房署員工候判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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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18日 06:35
2013年01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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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主婦在街市彎身挑菜,有人明目張膽用電話偷拍其胸部,被目擊巡警拘捕。涉案49歲房署員工被控擾亂秩序,辯方稱在公眾地方拍攝為人權,法官以被告聚焦女士胸部會惹公憤,裁定罪名成立,索取社服令至2月1日再判。


被告鄧秋來(49歲)被控去年6月22日在深水埗北河街街市,用手提電話拍攝女子胸部,破壞社會安寧,被控兩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被告否認控罪。


揭發案件的警員盧俊賢(音譯)出庭作供稱,案發當日下午在北河街街市1樓看見被告形迹可疑,兩度發現他把手提電話置於胸前,拍攝彎身挑菜的女士,截查時在其手提電話中找出兩段長約1分鐘涉案短片,查問下被告稱:「out of fun。」


稱拍攝為人權 官斥惹公憤

兩涉案短片分別拍得一身穿白色圓領短袖T恤的女士彎身挑薯仔,以及一身穿闊領深色上衣女士彎身挑蔬果,露出胸部線條及部分胸脯。


辯方律師稱,在公眾拍攝為人權,被告只是拍攝她們上半身,並非十分暴露,無案例顯示此舉足以構成擾亂秩序。涉案女士接受警員查問後,亦沒有進一步追究事件,無證據顯示她們並非自願。


裁判官彭中屏即時反駁,片段拍得女士胸部線條及胸脯:「難道你認為女士知道被拍攝後會說『好呀,歡迎』?」彭官指被告聚焦拍攝女士掩藏在衣物下的胸脯,正常女子發現被陌生人偷拍都會感尷尬、受威脅及不安,很可能會因憤怒而掌摑偷拍者。旁人若發現事件亦會感憤怒,或會用武力懲罰偷拍者,足以構成擾亂秩序。


【案件編號﹕KTCC57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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