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去年8月訪港,警方的保安措施引發16宗投訴,涉及40項指控及35名警務人員。監警會昨日發表「最終報告」,指出合共有12名警員被紀律處分,但無證據顯示警方有系統濫權。就李克強訪麗港城前,一名穿「平反六四」T恤男子被便衣警員強行移走的「毆打」投訴,裁定為無法追查,兩名俗稱G4的保護要員組高級警司及總督察,過程中因沒有出示委任證被判「疏忽職守」,處分是口頭訓諭,毋須記錄在行為簿。
立法會議員及人權組織均認為,警方的處分過輕,令人認為投訴警察無效;而被警方強行抬走的六四T恤男黃健對報告感到失望,認為警方「欠他一個交代及一句道歉」,處分限於口頭訓諭只會令警有恃無恐濫權。
監警會在今年5月,曾審核投訴警察課對16宗投訴案的判決,通過9宗個案並發表中期報告;但當時未對麗港城及指定採訪區的案件作決定。最終報告顯示上次尚未處理的7宗個案,有5宗經進一步調查後會維持警方原判,另一宗列「有案尚在審理中」,但1宗涉採訪區安排投訴案未達共識,已將個案呈交特首梁振英考慮。
指找不到證人投訴人無回應
對身穿「平反六四」T恤男子黃健被警抬走,引發涉「毆打」投訴,警方曾將指控列「無法追查」,監警會進一步調查後,認為警方有深入檢視錄像紀錄、無法找到目擊證人及無收到投訴人回應,遂同意警方的判決。
惟過程中,涉事的兩名隸屬保護要員組的高級警司及總督察,無表露警察身分,屬「疏忽職守」的旁支事項,但只作訓諭而毋須落案記錄。
警歡迎結果 六四男不接受
警方昨表示歡迎報告結果,並知悉監警會的意見及建議。
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警方及監警會的決定屬過於輕判,「疏忽職守」警員卻不用「落簿」記錄,是無恰當懲處違例警員。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指出,市民在寓所樓下安全出入是基本權利,卻遭警方無理抬走,但警員僅被輕判,令公眾對投訴警方制度失信心。
黃健昨日對調查結果表示失望,不接受報告內容,認為警方「欠他一個交代及一句道歉」。他形容報告像「紙老虎」,警方高層毋須負責,「只會縱容警方有恃無恐,繼續濫權,因為都無任何後果要承擔!」報告指黃健拒絕作供,導致無法追查,黃反駁是對警方及監警會失去信心。
人權監察﹕令公眾失信心
另外,有關一宗指定採訪區位置投訴案,其中的6項指控,有兩項涉及警方不適當安排何文田黃祖棠大樓及灣仔君悅酒店的指定採訪區位置,導致訪問距離太遠,投訴警員「疏忽職守」;投訴警察課認為個案「並無過錯」,但監警會認為是「無法證實」,要將個案交特首考慮。
監警會建議,警方可將採訪區定於保安區內,透過批准指定人士出入達至保安效果。若在保安區範圍以外,則不應設立指定採訪區。
12警紀律處分 2人接受聆訊
總括整個報告,12名警員被紀律處分,當中兩人接受紀律聆訊,即麗港城「黑影事件」警以手擋着記者鏡頭;另有4人被警告,6人被訓諭,分別涉在黑影事件、抬走六四T男及採訪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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