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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車溜後撞斃老婦 拖車司機罰2000元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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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01日 06:35
2012年12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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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今年4月西環東邊街有壞吊臂車脫鈎高速溜後,釀成1死2重傷的嚴重車禍,肇事拖車司機因違反逾10米車輛不得駛入事發路段的規定,昨被判罰款2000元。裁判官指出,被告已採取所有防止車輛溜後的措施,但因涉事吊臂車的後齒輪壞掉故引致慘劇。


釀1死2重傷

事發於4月10日中午,肇事拖車司機以5米長的輕型貨車拖着一架7米長的壞吊臂車,打算將之送到西環第一街維修,但駛至東邊街上斜時遇上紅燈,稍停後無力再上,被迫停下。司機電召另一重型拖車支援,但鬆開安全扣更換拖車期間,壞吊臂車突然高速溜後,先後撞倒3人及兩間店舖始停下。其中八旬婦當場死亡,其餘二人亦告重傷。


逾10米長車禁駛該路段

涉事路段為東邊街與皇后大道西交界,上址有指示牌列明逾10米長的車輛不得駛入,然而被告的拖車、壞車加上連接兩車的鐵鏈長度總長逾12.6米,超出規定。


報稱司機的被告關仲華(44歲),昨承認一項違反交通標誌的指示罪,其餘兩項駕駛超載車輛及駕駛危險車輛罪名,因控方證據不足而獲撤銷。被告曾有19項定額罰款紀錄及4次案底,2010年曾因相同控罪被判罰款450元。


辯方求情指出,此路是通往車房最短的路程,另一路線遠較轉折,繞路走可能更危險。被告鬆開鐵鏈前已拉好兩車手掣、入一波及用木板「攝住」車輛後輪,所有合理駕駛者應做的都做了。事發時他一度打開吊臂車門,嘗試上車駕駛挽救卻失敗,之後立即大叫途人「走開啊」。


官:他應做的措施都做了

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判刑時引述汽車報告顯示,肇事吊臂車的後齒輪(俗稱「尾牙」)已損毁,即使拉手掣及入一波亦不能防止車輛溜後,而被告對此並不知情。錢官形容「這是一個悲慘的意外」,然而法庭不能忽略被告所承認的控罪,而且「他應做的每一項都做了」,故判被告罰款2000元。


【案件編號﹕ESCC3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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