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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官邸錯列土儲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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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29日 18:35
2012年10月29日 18: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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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梁振英領導的特區政府,一再強調房屋政策是其施政的「重中之重」,但本報偵查發現,政府剛公布的「空置住宅官地」資料原來大為「發水」,內裏甚至把政務司長、財政司長、律政司長等3名高官的官邸都列入「住宅官地」的土地儲備當中。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土地數據不盡不實,或會令公眾恐慌。


政府﹕未有批租紀錄 故未剔除

政府住宅土儲「大發水」,其實源自兩周多前發展局公布的一份簡稱為「空置住宅官地」的圖則,當中顯示共有約391.5公頃官地可作住宅發展用途,然而本報細心分析後發現,圖則中標示的「住宅地」錯漏百出,不單司長官邸被當作住宅土儲,連剛落成一年多的公共屋邨、已售出的全港首塊限呎地也被當成土儲,更離譜的是連架空鐵路底下的花槽都當作住宅土儲,令人質疑莫非要拆掉路軌起樓(詳見另稿)?

發展局回應事件時承認,的確有一些已出售或批出的地皮,因資料更新需時等原因,於統計中未被剔除;亦有個別現有政府建築物的土地,在該系統內未有批租或撥用紀錄,於是在統計時亦並未剔除,該局會繼續整理資料。


本報邀請兩名專業人員分析有關「空置住宅官地圖」後均表示,事件令人難以置信,二人並按圖索驥,依據圖則評估政府實際可建住宅的官地面積,相信僅介乎150至190公頃,較政府公布的391.5公頃大為縮水(詳刊A2)。


專家﹕難以置信

政府手上的「空置住宅官地」資料,已經包括勾地表中可供出售的住宅土地,但未包括港鐵沿線物業大約90公頃的住宅地皮,而市建局手上則有約6.9公頃地皮可作住宅重建。


一哥首席法官官邸同變土儲

撇除三司官邸被離奇地列作住宅土儲外,警務處長、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官邸也被一併列作住宅土儲。這5間莊嚴官邸,4間位處山頂超豪地段,財爺的官邸則位於港島南區豪宅地段。特首梁振英未來入住的禮賓府則「倖免於難」,未被列入住宅土儲當中。


事實上,頂級高官的官邸甚少改作其他用途。20年前,時任財政司麥高樂雖把本身專用的2號車牌拍賣作慈善用途,但表明不會拍賣警務處長的1號車牌,因為擔心很多警員會反對,影響警隊士氣。此實例也許可反證出,比高官專用車牌貴重的官邸,更不輕易會改變用途。高級公務員協會榮譽主席蘇平治表示,政府官邸屬於高級公務員福利,某程度上應該保留。


兩司長官邸列二級歷史建築

此外,政務司長和財政司長官邸已被列為二級歷史建築,政策雖沒有明文禁止這類歷史建築物改變用途,但勢必令高官官邸改變成一般住宅土地,倍添更多困難。


立法會議員胡志偉認為事件離譜,且令人失望,亦反映特區政府管治有問題。他指政府土地資料有缺漏,必須立即糾正,又表示政府未必有心「作大」住宅土儲數字,但情况可能反映政府部門之間不協調,是典型的官僚系統問題。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亦認為,政府公布的土地數字不盡不實,有很多「水分」,令公眾擔心及恐慌,政府一定要盡快修正該圖則,讓市民可憑藉準確的資料來討論,探討本港的長遠房屋策略。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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