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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被台北起訴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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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04日 06:35
2012年10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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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人民力量黃毓民同前民主黨員馮煒光喺今年初大鬧台北一事,到家仲有後續。事緣佢哋兩個冤家喺台北考察台灣大選時,毓民因不滿馮煒光喺facebook談及佢個仔喺內地被捕一事,同佢發生肢體衝突,馮煒光仲聲稱被打傷。事隔大半年,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噚日以「公然侮辱罪」起訴毓民,唔少高登友都笑言,今次真係多多花生都唔夠食。
 

毓民話可能輕判罰款
 

不過,毓民噚日就話,呢條「公然侮辱罪」,罪名其實相等於喺互聯網鬧人一樣,好可能只係輕判300蚊台幣咁大把,亦即港幣100蚊有找。佢話,仲未收到起訴書,收到後會交由律師處理,而佢作為當事人亦唔需要返台灣處理,又強調事件唔會影響佢日後出入台灣。
 

馮煒光就話,台北方面決定起訴毓民,可以證明佢當日無老作,算係還咗佢一個公道。佢預計兩日後會收到台北地檢署對毓民嘅正式起訴書,到時就會知詳細內容同開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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