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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淋警長腐液 候精神報告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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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26日 06:35
2012年07月2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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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長早前在葵涌石籬二邨處理噪音投訴時,遭單位內一男子潑淋強力潔廁水,警長受傷送院,據悉警長經治療後已出院。至於涉嫌淋潑腐液的男子昨則被控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受傷而淋潑腐液,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昨日提堂。


辯方稱被告無精神病

報稱無業的51歲被告陸惠能昨毋須答辯,他被控於本月22日在其石籬二邨的住所內,向警長廖漢超淋強力潔廁水;另在住所發現一把生果刀。


控方提出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惟辯方反對,並引述被告稱沒有患精神病,更從未就精神問題接受治療,並申請保釋外出。


惟裁判官終拒絕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訊,以等候兩份精神科報告,以決定被告是否適宜答辯,其間被告需還押小欖看管。


本月22日,警方到被告家處理噪音投訴,卻發現被告先手持斧頭及玻璃樽,其後一度揮舞生果刀,揚言要斬警員;一時又以生果刀架頸聲稱要自殺。警方其後破門而入,警長遭被告淋腐液。


【案件編號:TWCC19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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