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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港司機為掙外快,盜用公司車輛接載內地客來港,一次接載內地孕婦來港「衝閘」,其間卻怕犯法「縮沙」,狠心將臨盆在即孕婦棄於皇崗口岸,致腹大便便的孕婦在落馬洲口岸產子。司機違反逗留條件及駕駛或使用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成,昨被判監3個月及罰款3000元。
首席入境事務主任(執法)馮伯豪表示,被告是本港首宗被控以違反逗留條件及駕駛或使用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案件。
任職內地企業公司司機的43歲被告洪瑞明,內地人,平時負責接送公司職員來往深圳與香港開會。今年2月1日 起,悄悄盜用公司七人車掙外快,接載來往中港遊客,每次收費500至550元人民幣。3月27日,他接載一名打算來港「衝閘」產子的孕婦,途中憶起港府嚴厲打擊接送內地孕婦,擔心犯法惹官非,在快要入境之時,把臨盆在即的孕婦棄於皇崗口岸不顧而去。
孕婦到落馬洲入境求助,由於孕婦沒有預約本港牀位,入境處打算拒絕之際,情况緊急的孕婦已誕下男嬰。被告兩日後在深圳灣被捕,他當時正打算接載兩名外籍人士來本港的主題公園遊玩。
首席入境事務主任(執法)馮伯豪表示,被告是本港首宗被控以違反逗留條件及駕駛或使用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案件。
任職內地企業公司司機的43歲被告洪瑞明,內地人,平時負責接送公司職員來往深圳與香港開會。今年2月1日 起,悄悄盜用公司七人車掙外快,接載來往中港遊客,每次收費500至550元人民幣。3月27日,他接載一名打算來港「衝閘」產子的孕婦,途中憶起港府嚴厲打擊接送內地孕婦,擔心犯法惹官非,在快要入境之時,把臨盆在即的孕婦棄於皇崗口岸不顧而去。
孕婦到落馬洲入境求助,由於孕婦沒有預約本港牀位,入境處打算拒絕之際,情况緊急的孕婦已誕下男嬰。被告兩日後在深圳灣被捕,他當時正打算接載兩名外籍人士來本港的主題公園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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