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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電子驅蚊器無實效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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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17日 21:35
2012年07月17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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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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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正值盛夏,也是蚊蟲出沒季節,坊間近年出售多款不同種類的電子驅蚊驅蟲器,聲稱靠聲波或電磁波脈衝便可驅蚊,售價由數十元至近500元一個。但消委會昨出版的新一期《選擇》月刊,質疑市面19款電子驅蟲產品功效成疑,並引述多份外國報告,指出聲波、超聲波、電磁波等實不能有效驅趕蚊蟲。消委會又發現部分「超聲波」驅蟲器涉失實聲明,經測試只能發射一般聲波頻率,已交由海關跟進。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指出,本港對電子驅蟲產品的規管存在漏洞,視驅蟲器為一般電器,只規管其安全標準,但沒有對其驅蟲成效作任何測試或要求,與規管具化學成分的驅蟲劑相差甚遠。


《選擇》月刊檢視市面上19款聲波或電磁波電子驅蟲器,產品大多聲稱能發出不同頻率,例如模仿蜻蜓或雄蚊的拍翼頻率,令會叮人的雌蚊產生要避開捕食者或求偶者的錯覺,達到驅趕效果。


但消委會引述多項外國研究均質疑有關效果,其中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及美國蚊蟲控制協會均指出,超聲波驅蚊器功效不彰,無助驅蚊或預防蚊咬;澳洲及美國亦曾有電子驅蚊、驅蟲產品因失實及誤導被檢控的個案。消委會又引述耳鼻喉醫生指出,若家長把電子驅蚊器長時間放於小朋友附近,或會影響對高頻率聲波較敏感的小童,不排除引致高頻率聽力受損或影響聽力。


一般聲波扮「超聲波」 聲明失實

消委會曾要求各個產品供應商提供測試報告,但有關供應商都未能提供可證實其產品驅蚊效能的報告,其中一個廠商更以沒有在本港出沒的蚊種作測試。


研究又指出,聯合國、世衛、國際輻射防護協會定義超聲波為頻率高於1.6萬赫兹(Hz)的聲波頻率,但是次抽查發現,有聲稱以超聲波原理操作的產品,實際發出的聲頻只介乎6000赫兹至1.2萬赫兹,故不屬超聲波產品,涉觸犯《商品說明條例》。消委會未有公開有關產品的名稱,海關表示現正跟進事件。


傳統蚊香驅蚊劑更有效

消委會建議市民,最有效的滅蚊方法是保持家居清潔,以除蟲菊酯為主要成分的傳統蚊香、電蚊片、噴霧,或在外露皮膚上使用含有避蚊胺(DEET)的驅蚊劑,以及使用捕蚊燈等,均比電子驅蟲產品有效。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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