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律師:三軍未動 商標先行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13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13日 06:35
2012年07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喬立本廖依敏律師行管理合伙人、喬廖(北京)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湯達熙律師認為,企業在內地市場發展,首要處理好商標註冊事宜。「這雖然是防守性工作,但萬一出了問題,可能會令你寸步難行!」


湯達熙認為,蘋果當初未處理好內地的iPad商標擁有權問題,最近要用6000萬美元來和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解,以買回內地的iPad商標擁有權,就是一個很好的反面教材。


iPad案例 反面教材

據悉,蘋果是在2009年透過另一家公司,向台灣唯冠購入iPad商標的使用權。但唯冠卻聲稱,內地的iPad商標權是由深圳唯冠擁有,而非由母公司台灣唯冠擁有。這可能是商標轉讓過程中的盡職審查做得粗疏。6000萬美元對蘋果來說是小數目,但對大多數香港公司來說,卻未必受得起這樣的教訓。


申註冊商標前 先作檢索

湯達熙認為,企業在內地進行市場推廣活動之前,就先要向北京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入紙申請註冊商標。而在申請註冊商標之前,則先要進行商標檢索,看看有沒有人已經申請(甚或正在使用)類似的商標。


這包括了在「中國商標網」(http://www.ctmo.gov.cn)上進行檢索,以及在百度(http://www.baidu.com)、淘寶網(http://www.taobao.com)上搜尋一下。因為前者的資料也未必是每天更新,再加上在後兩者搜尋,會較穩陣。


若未發覺有其他人申請使用類似的商標,那就可以入紙申請註冊商標。之後,就可以一方面使用該商標進行商業活動,包括:市場推廣、生產、銷售等,一方面等待商標註冊獲批。


進行商標檢索之重要,是因為在內地申請商標註冊,一般要等大約30個月,才會獲通知初步批准與否。之後還要再公告3個月,其間無人提出反對,才真正完成註冊。若企業沒有做好商標檢索,申請商標註冊一兩年後,才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通知,因為與其他商標類似,有關申請不獲批准,那就很麻煩。除了要重新設計商標之外,一些先期投入的費用(如市場推廣等),就可能會變成白費。


湯達熙強調,搶註商標的事件在內地時有發生,而且很多時,較知名的企業或申請者都未必能夠將之撤銷。因為內地商標法與香港或外國商標法有一大分別。香港或外國的商標法講求「在先使用」;但內地的商標法卻講求「在先申請(註冊)」(多於那一方先實際使用)。


最著名的例子有G2000。因為該公司最初於1991年12月25日在內地申請註冊商標時,沒有申請某些細分類的產品。後來,它再申請那些細分類的商標註冊時,已比內地人趙華的2000商標遲了幾年。結果,便被對方振振有詞地告上法院,還在官司中吃了敗仗。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