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何君堯倡理順輕微僭建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11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11日 06:35
2012年07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被新界村民視為自首的僭建物申報計劃4月實施,早前呼籲村民不要登記的屯門鄉事委員會主席何君堯拋出方案,建議把一些「不太過分」的僭建物理順,納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規管,由業主繳交「容忍費」和補地價。他否認此舉為變相特赦,認為是利民紓困措施,「是文明社會的做法,配合民情」,但發展局發言人強調,任何違法的僭建物,不可能因行政措施而變成合法。


有傳會出選立法會新界西直選的何君堯表示,全港12萬村屋中約有3.5萬間有僭建,他估計落實方案可解決九成僭建問題。身為律師會前會長的何建議修訂申報表,表明村民登記不代表承認僭建,亦毋須負法律責任,如當局不接納修訂,他會以鄉委會主席身分呼籲村民不要登記。


堅持申報不代表認僭建

何透露,他正舉辦多場村民簡介會並收集聯署,稍後會向當局提出方案,並會約見發展局長麥齊光,但暫不會拉攏鄉事派支持。


發展局發言人回應指出,市區樓宇和新界村屋的規範有所不同,「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不適用於村屋,在依法辦事的大前提下,任何不符合《建築物條例》的構築物均屬違法,不能因任何行政措施而變成合法,容忍費或補地價建議不符法治精神,亦不會獲廣泛社會支持,重申會按分類規管、按序處理的策略逐步處理,並會繼續與鄉議局溝通。


發展局﹕不能因行政措施變合法

鄉議局轄下理順僭建小組召集人簡松年表示,不評論何的個人意見,何此前未有向鄉議局提出建議。他續指出,鄉議局盼與新班子保持良好關係,暫不會透過司法覆核和申訴大會抗爭,將於本月20日約見特首梁振英交流僭建、丁權等問題。


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市區樓戶主進行安裝晾衣架、冷氣支架等工程時,只要聘請合資格人士進行,可毋須事先獲屋宇署批准。當局為新界村屋僭建物設的「三級制」,會優先處理4層或以上樓層,潛在風險較低的僭建物,只要在9月底前申報,證明沒即時危險可暫時保留(見表)。


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認為,圍封式露台等搭建物涉及改動面積,與新界小型屋宇政策容許的面積相違,加上興建村屋不如市區樓,前者建屋前毋須入則,故屋宇署根本沒有基礎,衡量加建物會否影響樓宇結構。


明報記者 吳光熙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