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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旗下遇溺 意外保險不賠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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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03日 06:35
2012年07月0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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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男子昨於康文署轄下泳灘遇溺,一死一傷,但事發時兩海灘均暫時關閉,並懸掛鯊魚警告旗或紅旗。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在上述情况下,死傷者縱已購買了意外保險也料不會獲賠,理由是康文署已清晰警告市民勿於上址游泳,故縱發生意外也不算是「合理合規」。羅少雄又提醒,若在泳灘關閉時強行游水,發生意外的責任須由自己承擔,當事人將失去向當局追討疏忽賠償的權利。


不過若市民買了醫療保險,由於是實報實銷,只要遇溺者非自殘造成或涉及非法行為,則應可獲得賠償,已購人壽保險者若遇溺死亡亦會獲賠。


香港拯救溺總會考試委員會主委蔡溢昌指出,即使海灘懸掛警告旗,救生員仍會當值,除非海灘關閉,康文署會因應情况決定是否停止海灘服務,即未必有救生員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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