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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牧師8年前見其住所大廈的保安員偷懶,只顧看報紙及談天,於是用相機拍下「罪證」,卻惹怒對方而被毆。女牧師指被毆後心靈受創,因恐怕再被毆而要搬走,更患上適應困難症,向保安及管理公司索償逾310萬元,法官經審訊後裁定女牧師只可獲近31萬元賠償。
原訴人為牧師陸宋飛,2000年購入油麻地永發大廈單位,04年6月7日,她發現大廈大堂保安員周中信疏於職守,只顧看報紙及跟其他人聊天,故打算拍下其偷懶罪證,卻被周出手打傷其手臂、拳打腹部及推倒地上,陸事後送院檢驗,證實只是受輕傷,周後來被判簽保守行為一年,但仍繼續於案發大廈任保安。
怕保安報復 搬離單位
陸宋飛指事發後因怕被周報復,案發後3天匆匆搬離單位,先於明愛中心暫住一星期,又曾租住荃灣的板間房,但衛生惡劣,令她出紅疹,及後她先後租住不同單身人士宿舍,直至06年她得悉周離職,始搬返單位居住。
據陸宋飛的證供稱,她被毆後經常夢見被人追殺、失眠、脾氣暴躁以致影響與朋友的關係,更經常無故大哭及沒有胃口,不欲與朋友來往,並有自殺意念。她又指事發前曾於不同教會任傳道人,自2001年開始「自由傳道」,收入來源主要靠信徒的捐款及任兼職教師,月入平均1.6萬元。
她自2006年開始接受精神科醫生治療,醫生報告指她患有輕微的適應困難、情緒低落等,但若有適當的藥物治療,痊癒的機會很大。
索償300萬
法庭早於2010年裁定,周及大廈管理公司威邦管理有限公司要對陸的申索負責,但考慮到陸未能提供實際的收入證明,且認為其病情可以治癒,實際上沒有影響工作,認為陸只應獲30.75萬元賠償。
【案件編號:HCPI392/09】
原訴人為牧師陸宋飛,2000年購入油麻地永發大廈單位,04年6月7日,她發現大廈大堂保安員周中信疏於職守,只顧看報紙及跟其他人聊天,故打算拍下其偷懶罪證,卻被周出手打傷其手臂、拳打腹部及推倒地上,陸事後送院檢驗,證實只是受輕傷,周後來被判簽保守行為一年,但仍繼續於案發大廈任保安。
怕保安報復 搬離單位
陸宋飛指事發後因怕被周報復,案發後3天匆匆搬離單位,先於明愛中心暫住一星期,又曾租住荃灣的板間房,但衛生惡劣,令她出紅疹,及後她先後租住不同單身人士宿舍,直至06年她得悉周離職,始搬返單位居住。
據陸宋飛的證供稱,她被毆後經常夢見被人追殺、失眠、脾氣暴躁以致影響與朋友的關係,更經常無故大哭及沒有胃口,不欲與朋友來往,並有自殺意念。她又指事發前曾於不同教會任傳道人,自2001年開始「自由傳道」,收入來源主要靠信徒的捐款及任兼職教師,月入平均1.6萬元。
她自2006年開始接受精神科醫生治療,醫生報告指她患有輕微的適應困難、情緒低落等,但若有適當的藥物治療,痊癒的機會很大。
索償300萬
法庭早於2010年裁定,周及大廈管理公司威邦管理有限公司要對陸的申索負責,但考慮到陸未能提供實際的收入證明,且認為其病情可以治癒,實際上沒有影響工作,認為陸只應獲30.75萬元賠償。
【案件編號:HCPI3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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