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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瓶燙少主 印傭囚10月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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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29日 06:35
2012年06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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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印傭因歲半少主拒飲奶,逼他握住燙手熱奶瓶,3 分鐘後少主的手已起水疱,造成深層創傷,留院逾兩周。早前承認嚴重傷人的印傭,昨被裁判官斥責沒照顧男嬰反而傷害他,嚴重違反誠信,判囚10個月。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去年7 月來港工作,一直很掛念居於印尼的5歲兒子,犯錯後深感悔意,願意接受任何懲罰,只希望獲裁判官輕判。辯方又引述背景報告指出,被告一直與僱主關係良好,當日只因家務繁重而忽略照顧男嬰,但不獲裁判官接納。


男嬰手起水疱 留院逾兩周

案發今年4月6日下午4時,王姓女僱主到市場買菜,印傭Tatik Wijianti在將軍澳都會駅住所為男嬰餵奶,但男嬰喝完半瓶便拒絕再喝,她遂換了另一瓶奶,用熱水加熱5分鐘再餵,男嬰堅持不喝,她遂用手捉住男嬰的左手,要他握着燙手熱奶瓶,3分鐘後男嬰的小手起水疱,要送院治理兼留院逾兩周。


【案件編號:KTCC20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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