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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清潔女工因持續舌痛求醫,才發現一年前的掃描報告已證實她患上舌癌,卻無人通知她,令病情拖延,由第一期惡化至第四期,10年後向菲臘牙科醫院及港大索償。女工解釋,延遲近10年入稟,是因為忙於醫病及精神受創,法庭押後宣判是否剔除女工申索。
女工稱精神受創 無法索償
被告菲臘牙科醫院及香港大學,指原訴人任婉妮(62歲)早於2001年,揭發報告不獲跟進的事故,應在追索期限6年內展開法律程序,故向法庭申請剔除其申索。任婦在誓章指出,她驚覺自己患癌後,得到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情緒非常反覆,睡眠欠佳,又指即使痊癒仍擔心癌症復發,經常往內地找中醫求診,任婦形容自己生活像「空殼」,情况至07年未有改善,根本無法展開法律行動。
港大指事隔10年追究不公
港大律師昨反駁,稱按醫生報告,任婦02至04年精神狀况欠佳,惟04年底至06年已無明顯病徵,更在07年找區議員求助,足以證明任婦在法定期限內,精神理應能應付法律程序。港大律師強調,任婦10年後才追究對港大不公,負責治療的醫生不可能記得事件詳情。法官押後裁判。
【案件編號︰HCPI2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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