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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常開保安主管控非禮下屬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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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22日 18:55
2012年06月22日 18:5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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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環新政府總部於去年底入伙期間,有保安主管涉嫌當值時非禮入職不久的女下屬。該名綽號「鴻爺」的保安主管,涉嫌於兩個月內四度與女保安有身體接觸,包括女保安簽簿時從後熊抱,令女事主驚惶失措。案件昨日於法院開審,男主管否認兩項非禮及兩項普通襲擊罪名。


政府總部保安非禮事件的男保安主管黃震鴻(59歲),昨日否認於去年9月28日及11月23日,分別在新政府總部地庫一層停車場及一樓西宴會廳非禮女事主;黃又否認於11月14日及22日分別在地下茶水間襲擊事主。兩人事發時受聘於政府外判保安公司佳定物業,現均已離職。


簽簿遭被告從後抱胸

去年9月,女事主入職後獲派駐「門常開」新政府總部執行夜更工作,上班3星期首次被派往巡邏,與被告「行孖咇」。事主供稱9月28日凌晨巡邏至停車場,走到兩道防火門之間的巡邏點,她踮足舉手簽簿,突遭被告從後抱胸,「抱到我雙腳離地,掂到我胸圍」。


事主表示當時不知所措,「唔知點做」,只好跟隨被告完成巡邏。她放工時未有向同事提起,「我唔知點處理,被告出名粗鹵暴躁,成日粗口爛舌,唔知人家點睇我」。


初時憂無憑據沒報警

事主其後雖然未再伙拍被告巡邏,但仍遭三度侵犯。在去年11月14日,她開工前在茶水間閉目養神,突感覺遭被告以手背撫其面頰。在同月22日晚,她在茶水間時,被告又把左臂搭在其頸肩上。次日凌晨約1時,事主坐在宴會廳地上「蛇王」用電腦看劇集,被告又上前觸摸其右大腿內側。


事主供稱,雖曾向多名主管提及受辱,但擔心無憑無據而沒有報警。 今年3月1日,曾聽到事主提及此事的上司馬志光,稱遭被告恐嚇,事主遂偕馬志光報警求助,並告發被告。辯方稱,被告在停車場為協助她簽簿而抱腰,意外觸碰到事主胸部,但女事主否認。辯方又指事主首度遇襲後,於去年10月仍與被告等同事唱卡拉OK及合照,女事主則稱聚會為同事聯誼,有與其他同事合照,案件下周二續。政府行政署回應說,公務員事務局有指引,協助公務員或外判僱員處理性騷擾事件。


【案件編號:ESCC12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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