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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取用戶資料賣廣告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1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19日 06:35
2012年06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詳情#
【明報專訊】社交網站facebook(fb)早前遭5名用戶控告,指fb未經同意利用用戶的照片及讚好活動等賣廣告,侵犯用戶權益,最終fb同意向慈善機構捐款1000萬美元(約7800萬港元),以平息事件。


5用戶告上美法院

據美國法院上周末公開的文件顯示,加州5名fb用戶早前入稟聯邦法院,控告fb將用戶對個別商戶的讚好、與商戶有關的相片或最新消息,挪用作商戶的贊助廣告,不定期刊登在用戶的動態頁面上作宣傳。控方指fb並沒有向用戶付廣告費,用戶卻沒有方法拒絕參與,指fb的使用條款「誤導用戶相信自己可以拒絕自己的名字和個人資料被用作廣告」。


有關廣告自2011年開始出現,控方引述fb創辦人朱克伯格曾稱,可靠的口耳相傳是最好的廣告方式,而fb營運總監桑德伯格更稱,fb的贊助廣告因有用戶的朋友背書,廣告價值比普通廣告高2至3倍,佐證fb把用戶資料當作「搖錢樹」,法官亦同意fb此舉對用戶造成經濟損害。fb最終決定與用戶和解,同意捐出1000萬美元予慈善機構作補償,正等待法院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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