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慫恿女友造假買車 情場老千囚3年半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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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19日 06:35
2012年06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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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律師行女文員遇上「情場老千」,受對方慫恿,以假文件助對方購買名車。女文員早前擔任控方證人,指控男友串謀詐騙,二人昨日分別被判監,「情場老千」被判囚3年半,而當「金手指」的女文員則入獄1年7個月。


女友頂證 囚1年7月

被告沈恩成(32歲)過去亦曾以相似手法騙財,與前立法會議員陸恭蕙的私人助理拍拖期間,要女方為她偷錢買名車。沈其後結識律師行文員侯穎芝(22歲),重施故技,向財務公司借貸135萬元購買保時捷及寶馬,兩被告表明無力償還。


沈早前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及1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昨日被判入獄3年半。


負責本案的西九龍警區重案組探員表示應重判沈。據悉,警方於侯自首後未能拘捕沈,直至沈自首,調查下始得悉他與陸恭蕙的私人助理馮慧君盜款案有關。據報,馮經歷兩段失敗感情,為討好沈而盜用陸的信用卡及買車,於2009年被判監兩年。而沈於其間已觸犯本案,向侯提議在律師行中找有錢客人,利用客人的個人資料如入息證明申請貸款以購買名車,然後轉售汽車套現。


曾騙陸恭蕙助理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表示,沈有預謀犯案,是本案主腦;侯則盲目迷戀他,明知偷取客人資料不妥,仍自願參與,為沈做「卒仔」,又指她太遲才停手,但同意若非她協助指證沈,控方將難以令他入罪,加上侯負責購買兩車,將面對民事索償,遂減刑。


【案件編號﹕DCCC39/12、DCCC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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