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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拳打死街坊 無業漢脫謀殺判誤殺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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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16日 06:35
2012年06月1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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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漢前年在將軍澳屋邨商場與人爭執後,無故揮拳襲擊兩男街坊,其中一人後腦着地死亡,無業漢被裁定謀殺罪成。他昨提上訴指自己非功夫了得的李小龍,無想過一拳打死對方,促改判誤殺,獲上訴庭接納,案件押後索取精神及心理報告再判刑。


被告有5項暴力案底

案情指出,曾有5項暴力案底的被告馬國輝(44歲)於2010年8月11日,在將軍澳健明邨麥當勞與一對母子爭執,其後突然襲擊兩男街坊,其中伍福強(56歲)中拳倒地,頭部受創致死,被告在伍倒地後曾踢向他數下。


代表馬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昨上訴指出,被告只揮出一拳,無意令死者嚴重受傷,無殺人意圖;又指按常理來說,只有武功高強如李小龍才能一拳殺人。


辯方:李小龍方能一拳殺人

麥高義續指出,事主因頭部重創而死,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卻促他們考慮被告出拳及踢腳時有否蓄意令對方嚴重受傷,並不正確,因為事主倒地後已死,被告無可能「踢死」已死的事主,故陪審團不應考慮被告出腳的意圖。上訴庭接納其陳辭,推翻其謀殺定罪改判誤殺,押後頒下裁決理由。由於被告曾被關入精神病院,法官關注其精神狀態,遂索取報告押後至本月29日才判刑。


【案件編號︰CACC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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