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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挪用客戶股票 證券董事澳落網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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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04日 06:35
2012年06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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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06年爆出的3間爆煲中小型證券行之一、挪用客戶資產出售股票的大發證券,涉嫌策劃事件的前董事方雪儀事發後一直潛逃澳洲,近日終被澳洲警方拘捕,並於上周六由澳洲引渡回港。警方昨落案控告方一項清洗黑錢、24項盜竊及22項欺詐罪名,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潛逃6年 引渡回港

警方表示,商業罪案調查科上周六把一名56歲方姓本地女子由澳洲引渡回港,同日在香港機場將她拘捕,她涉嫌與2006年一宗證券詐騙案有關。


案情指出,被捕女子負責的一間證券公司,在2006年被證監會發現沒有獲得客戶指示或授權下,將客戶的證券轉移至其他戶口並出售。警方調查發現方雪儀涉嫌與案有關,但事件被揭發時她已離開香港。


丈夫洗黑錢囚3年

資料顯示,方雪儀與其夫郭活恩任大發證券董事期間,涉嫌於2005年10月至06年7月挪用客戶股票,並將其中1900萬元得益存入個人戶口。證券行於06年7月被證監會勒令停業,翌年申請清盤,由管理人將股票退回客戶,警方曾向法庭要求凍結兩人名下或控制共5370萬元的海內外資產。


郭活恩於07年8月因洗黑錢被判監3年4個月,若以刑期計算現已出獄。郭活恩的律師在案件審訊時透露,郭與家人曾移民澳洲,97年與妻子回流,打理大發證券。事件揭發後,方雪儀偕兒子潛逃,警方遂聯絡國際刑警將她逮捕歸案。證監會亦於07年撤銷她的牌照,並終身禁止她重投業界。其母梁金梅(譯音)亦因案件遭大發證券的接管人入稟,追討200多萬元的股票交易欠款及額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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