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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8區區議會對社區會堂的管理方式不一,如大部分區議會以「抽籤方式」處理申請,但灣仔及深水埗則採用「先到先得」方式分配。民政事務總署建議統一管理方法,包括引入扣分制度(見表),確保會堂有效地使用,但區議員指出註冊社團非常容易,即使某團體被扣滿分,也可以另註冊新的團體生存下去。
西貢區議員范國威稱,區議會曾討論如何避免這種疑似圍標的情况,包括在團體申請場地時,詳細問及課程內容,如「如何能連續12個月舉辦初班、中班」,甚至審核學員名單,惟他坦言要堵塞漏洞不易。
范國威表示,團體分拆不同名稱免費租場,甚至將所得收益用在團體營運上,是變相使用公共資源補貼壯大組織。只得兩人上課卻佔用整個禮堂的問題,他批評是明顯浪費資源。對於政府引入扣分制,范國威期望試行3至6個月後檢討能否解決目前的管理問題。
民政署促18區區會統一管理方法
葵青區議員麥美娟稱,主席、秘書、司庫便能註冊成一團體,只要3人轉職位,便能「1個會衍生3個會」。她說由於註冊太易,即使引入扣分制,令違規團體未來兩季不能租用場地,也沒法解決問題:「禁止一個團體,她們便再用其他組織申請。」
倡辦活動後一月內交帳目
現時政府對團體舉辦活動有否從中獲利,沒嚴格監管,政府建議日後若獲豁免收場租的機構舉辦收費活動,應在活動完結後一個月內遞交帳目報表,證明沒從中得益。大埔區議員關永業說,獲豁免的場地舉辦活動訂收費上限,導師收費不劃一,即使有報表都難以監察。中西區區議員甘乃威更認為,團體能免費租用場地,根本不應舉辦收費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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