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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拒覆核裁決 被申司法覆核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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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02日 06:35
2012年06月0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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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西醫倫韻妮為女病人看肺部X光片時未有察覺病人肺部腫瘤,令病人延遲3年才確診肺癌,本年初被醫務委員會(下稱醫委會)裁定被告專業失當,停牌1個月。稍後10名醫學會醫生聯署,要求醫委會覆核有關裁決,惟醫委會指自己無權覆核決定。醫學會昨向法院提司法覆核,認為醫委會錯解有關法例。


醫學會在申請書指出,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21條訂明,在醫務聆訊14天內,醫務委員會可主動覆核在研訊中作出的任何決定或命令。惟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回覆指出,徵詢過律政司及醫委會內部法律顧問後,認為條例中所指的「醫委會」應是負責當時醫務聆訊的小組,而不是整個醫委會,故除非下決定的小組主動提出,醫委會不能就裁決提出覆核。


【入稟編號﹕HCAL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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