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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8月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有女商人欲到李下塌的酒店外請願但被拒,其間與女警爭執,女商人被控兩項阻差辦公罪昨受審。當日協助拘捕的女警作供時,爆出上級事前訓示,指當日所有示威、請願人士,皆不得接觸李克強。
示威女商人被阻差辦公
54歲女商人蕭敏兒被控於去年8月16日,在中環廣場外的行人路上抗拒兩名警員。在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及李克強訪港時皆到場駐守的女警員吳芯蕙昨供稱,當日晚上約8時半,她在中環廣場往會展的天橋上遇上蕭敏兒,當時她身上穿著示威字句的衣服,手持示威牌。
蕭表示要到君悅酒店找李克強示威,吳即指因保安理由不可讓她前往,擾攘一番後陪同蕭到警方劃好的示威區。蕭步行至示威區前時,卻表示不願進內,情緒更漸漸激動。吳又透露,今次行動前上級已訓示,指「示威人士不得橫過港灣道」,但蕭堅持要到君悅酒店,故她與另一名女警即手拉手築成「人牆」阻擋。其間蕭曾向前衝,又嘗試撥開及抓傷女警的手臂,更以身體撞向兩名女警的手,在3次警告無效下,兩名女警終拘捕蕭。由於當日所設的示威區與君悅酒店有一段距離,辯方質疑,請願者在示威區內根本難以向李克強請願。女警則大爆上級在事前曾訓示,「所有人不論示威、請願人士,都不可接觸李克強副總理」。
辯方又稱,早前王光亞訪港,當時示威區設於君悅酒店外,故蕭一直以為有相同安排。當她被帶到示威區後,又被約30名警員包圍,當記者及示威者入夜散去後,一名警員一聲「行動」,多名男警員立即將她手上的示威牌搶去,並將她抬上警車拘捕。但女警對此皆否認,又指當時現場雖有多名警員,但未必是在監視蕭。
【案件編號:ESCC1/12】
示威女商人被阻差辦公
54歲女商人蕭敏兒被控於去年8月16日,在中環廣場外的行人路上抗拒兩名警員。在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及李克強訪港時皆到場駐守的女警員吳芯蕙昨供稱,當日晚上約8時半,她在中環廣場往會展的天橋上遇上蕭敏兒,當時她身上穿著示威字句的衣服,手持示威牌。
蕭表示要到君悅酒店找李克強示威,吳即指因保安理由不可讓她前往,擾攘一番後陪同蕭到警方劃好的示威區。蕭步行至示威區前時,卻表示不願進內,情緒更漸漸激動。吳又透露,今次行動前上級已訓示,指「示威人士不得橫過港灣道」,但蕭堅持要到君悅酒店,故她與另一名女警即手拉手築成「人牆」阻擋。其間蕭曾向前衝,又嘗試撥開及抓傷女警的手臂,更以身體撞向兩名女警的手,在3次警告無效下,兩名女警終拘捕蕭。由於當日所設的示威區與君悅酒店有一段距離,辯方質疑,請願者在示威區內根本難以向李克強請願。女警則大爆上級在事前曾訓示,「所有人不論示威、請願人士,都不可接觸李克強副總理」。
辯方又稱,早前王光亞訪港,當時示威區設於君悅酒店外,故蕭一直以為有相同安排。當她被帶到示威區後,又被約30名警員包圍,當記者及示威者入夜散去後,一名警員一聲「行動」,多名男警員立即將她手上的示威牌搶去,並將她抬上警車拘捕。但女警對此皆否認,又指當時現場雖有多名警員,但未必是在監視蕭。
【案件編號:ESCC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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