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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針對特首外訪住宿制度的不足,審計署長報告書建議,將來特首入住貴價房間而需調高膳宿津貼時,必須徵求特首辦常任秘書長的批准,而非如現在般毋須審批。報告書認為,特首辦應考慮用酒店的會議室或活動室來開內部會議,而非以需要大房開會為由,讓特首入住總統套房。
特首辦用公帑宜適度
審計報告認為,特首辦安排住宿時,除了要考慮合乎特首身分及香港的國際地位,亦應考慮運用公帑時遵從適度和保守原則,並制訂適當的規例和原則。當特首辦因特首入住總統套房而要發放經調高的膳宿津貼時,需要徵求特首辦常秘批准,有效制衡。
報告指出,特首辦應清楚向駐外經貿辦說明外訪時的住宿要求。現時由於特首辦沒有明確的住宿規格和價錢等要求,駐外經貿辦經常提議特首入住昂貴的酒店。
促經貿辦精簡探路人員
此外,報告建議特首辦每次外訪擬備成本預算,並妥善保存有關住宿規格決策的文件紀錄,讓公眾監察。報告書亦建議,經貿辦應精簡為特首「探路」的行程人員數目,向特首辦提議酒店時,應顧及適度和保守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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