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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延冷河期 羅范稱或不公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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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01日 06:35
2012年06月0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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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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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候任特首辦主管羅范椒芬昨表示,延長問責高官離職後的管制期(即「冷河期」)對外來專業人士不公平,或令有意從政者卻步,認為應先在社會廣泛諮詢。她又稱,梁振英承諾的問責制中期檢討是否對新班子有效,尚待梁振英和新班子商討,看他們願不願意接受合約有「新附帶條件」。


民主黨張文光批評,梁振英「把問題掃在地氈底,兩年後再算」,是磋跎歲月。工黨李卓人質疑梁敷衍搪塞,「是否純粹想通過『5司14局』才提出(中期檢討)﹖」


立法會一小組委員會昨早開會討論候任特首辦提出的中期檢討問責制的建議,多名泛民議員要求候任特首辦在改組5司14局前,先全面檢討問責制。


中期檢討適用梁班子要商討

民主黨李永達批評,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後的禁制期和冷河期長達4年,但掌握更多機密資料的問責官員卻只需1年,形容「權力愈大、規管愈少」是「混帳」。張文光認為,官員資產申報制度不詳盡,應包括負債等資料,又指為官員申請就業作無約束力建議的諮詢委員會只是「花瓶」,官員可「意見照聽,工照返」。


羅范椒芬回應說,可考慮擴大委員會的權力和改善成員組成,又指加入申報負債比較簡單,會把意見帶回特首辦。她又指日後高官離職後的監管可以更嚴謹,但延長「冷河期」可能對外來的專業人士不公平,要在社會廣泛討論,平衡多方面考慮。


加入申報負債較簡單

羅太又指中期檢討是否對新班子有效,要留待梁振英和新班子商討:「如果有新要求,他們(指新班子)是否願意接受?中期檢討需要經立法會諮詢和社會討論,如果社會覺得有新條件要附帶……要經過討論,因為合約就真的是合約。」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質疑梁的中期檢討「不誠心」,「問責制行了10年,已積累很多經驗和資料,(檢討)今日已做到,不應等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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