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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超生罰130萬 溫州新高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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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31日 06:35
2012年05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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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浙江溫州瑞安市塘下鎮有對陳姓富商夫婦,近日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下第二胎,被瑞安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計生局)處罰130萬元人民幣的社會撫養費,創下溫州最高紀錄。當地官方解釋,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數額直接和父母的收入掛鉤,因此有錢人多受重罰。


夫婦繳清 換女兒戶籍

該對夫婦在1995年生了一個兒子,今年2月又生了一個女兒,屬於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當地計生局聯合工商、稅務及塘下鎮政府調查發現,陳×夫婦經營或參股多家企業,資產頗豐,因而決定徵收130萬元社會撫養費。事主夫婦雖然不滿罰款太高,但仍按要求繳清巨款,換取女兒辦理戶籍。


瑞安市計生局表示,《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違反計劃生育法規政策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人均收入的一定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具體比例為,多生一胎的,按照2至4倍徵收,夫妻雙方加起來就是4到8倍。多生兩胎以上,按照前一胎的徵收標準加倍徵收。


若個人實際年收入高於當地人均收入,應當按照其超過部分的1至2倍加收社會撫養費。過往數年,溫州已有多名民企老闆被處罰逾百萬元的社會撫養費。今年4月,瑞安市南濱街道萬×夫婦就被徵收了1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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