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基金不滿城電 股東會狂轟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2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26日 21:35
2012年05月26日 21:35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城市電訊(1137)昨日通過了特別股東大會表決,正式獲股東「批准」以作價50億元出售固網業務,以便全力進軍電視行業。不過,有與會的基金股東,指摘公司企業管理水平差,未有保障小股東權益,就公司未來盈利保證、特別股息派發比例等作出多番追問,結果股東會足足開了逾兩個多小時,更遭其他小股東指摘是無理「拉布」,結果王維基最終強行「剪布」,終止了問答環節進行表決。


不滿綑綁小股東 闖電視圈

被指拉布的德資基金經理Lute Kihm,事後接受專訪時表示,不認同自己是無理拉布,「事關50億元的生意,只用2個小時討論?即平均每分鐘關乎4000多萬元的決定,難道食午餐更加重要嗎?」

在香港擔任基金經理逾16年,現時管理的基金規模18億港元,目前尚持有約1300萬股城電股份,以昨日收市價4.27元計算,價值約5500萬元。「我自2004年起買城電,當初看重這是公用股,會有穩定增長及穩定派息」。


結果,王維基選擇「盡地一煲」以50億賣掉核心電訊業務,派發當中20億元,每股可取得2.5元特別股息,餘下30億預留予發展電視業務,以王維基持有3.55億股,可派到約9億元股息。「交易後他為億萬富豪,縱使(闖電視圈)失敗,仍擁有大量金錢,但小股東點算?」


建議派40億元特別股息

Kihm亦質疑,為何不派發當中40億元,即每股份可獲派5元特別股息,讓不願像王維基般賭博電視業的小股東有一條出路,看好電視行業的則繼續投資城電,他特別質疑獨立非執董陳健民,沒有盡責保護小股東利益,強行要小股東參與投資充滿風險的新行業。


大股東支持賣產獲通過

陳健民當時回應,現有的電訊行亦有風險,未必保證盈利,現時派發每股2.5元特別股息相當於6至7年過去的每年股息金額,即變相給予王維基及管理層6、7年時間,看其能否成功。


儘管有股東反對,但由於賣產獲大股東王維基支持,最終在股東會上通過,贊成股數佔79.66% ,反對股數則佔20.34%。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