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首判坑渠油案 江蘇漢囚3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2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24日 06:35
2012年05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江蘇常熟市一男子因煉製並銷售「地溝油」,昨日被判入獄3年及罰款2000元人民幣,是當地首宗因「地溝油」而判刑的案件。判辭指,被告楊愛國為獲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購油是用於生產、加工食品,卻仍將「地溝油」作為「食用油」售予他人,是故意犯罪。


中國江蘇網報道,當地一家賣千層餅的點心店日前被揭發使用楊愛國煉製的「地溝油」,店主上月出庭指證楊愛國,稱自己於去年9月向對方購入5桶油。楊愛國辯稱,他是因為生活所迫而從事這個工作,又指自己和家人對社會有愛心,希望法庭能從輕處罰。


但控方指出,楊愛國明知「地溝油」作為化工廠原料不能進食,但仍然將油賣給他人用於生產、加工食品。法庭沒有採納楊愛國的辯護。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