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狎童囚8月 官斥港大法律生「兵變賊」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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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23日 06:35
2012年05月2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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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大法律系四年級學生在補習班任教時,帶7歲男學生到廁格為其「抹淨」陽具。他早前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裁判官昨斥他以教師身分侵犯男童,「兵居然變咗賊」,嚴重違反誠信,重判入獄8個月。即將報讀法律深造證書(PCLL)的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假如上訴被駁回,隨時前途盡毀。


22歲被告曾慶倫昨再透過辯方提交私人精神科醫生報告,稱他或有戀童癖、性或心理問題。


辯方認為「幫佢好過罰佢」,望判感化。辯方又透露,即將畢業取得法學士(LLB)學位的被告,下月成績一出會報讀PCLL課程,又計劃到律師行實習。被告亦將於8月代表香港到廣州參加橋牌國際賽,故望判感化。


裁判官羅德泉認為,學校本是兒童成長中最安全的地方,家長亦因此放心,但被告以教師身分侵犯男童,「兵居然變咗賊」,完全違反誠信。


他又稱7歲男童遇到非禮,大多懵然不知,尤其面對教師更不懂反抗。他斥被告向弱勢落手,判他監禁8個月。


被告獲准2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其間不得參與義工,以及任何涉及16歲以下兒童的工作。


留非禮案底 取律師牌機會微

大律師陸偉雄解釋,公會審視有案底申請者時會特別小心,以判斷對方是否適合。他強調,身為律師誠信重要,但人格亦十分重要,故留有非禮案底的被告日後欲成為律師或有一定難度,機會頗微。


【案件編號:KCCC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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