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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申停聆訊被拒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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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22日 21:35
2012年05月22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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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陳振聰被控偽造及行使假遺囑,欲以遺囑遭控方損毁為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但昨日被裁判官拒絕受理,認為交由高等法院處理較合適,換言之初級偵訊今日正式展開。控方將傳召政府化驗師,證明遺囑沒有已故華懋主席龔如心等人的指紋,辯方會再提反對,重申把已損毁的證據呈堂對陳不公。


陳振聰昨日繼續由家人陪同到庭應訊。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衛解釋,根據法例及案例,裁判法院僅有極為有限的司法管轄權去處理終止聆訊申請,亦無權摒除原本應接納的證據,故有關申請不能在裁判法院處理,又認為即使裁判官有權限,亦應由高院原訟庭處理較合適。


裁判官續稱,被告不滿案中重要證據被毁,令他無法就控方證據提出抗辯,質疑審訊對他不公,故應交由高院原審法官評估,考慮過整體證供後,才決定證據是否對辯方不公,再決定應否摒除。


控方今召化驗師證無龔指紋

雖然陳振聰申請終止聆訊遭拒,但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早前已根據《裁判官條例》第81A條,再次反對將涉案遺囑及相關證據呈堂,料辯方將會在控方傳召證人後再作陳辭。


控方今將傳召政府高級化驗師李敏薇,稍後會傳召警務總督察(鑑證科)羅舜、負責保管遺囑的警員或書記,亦有可能傳召本案主管、即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伍國榮出庭。


檢控官David Perry早前透露,控方檢驗涉案「2006年遺囑」時,找不到龔如心及兩名見證人王永祥、吳崇武的DNA及指紋,胡漢清昨表明辯方不同意上述發現。


【案件編號﹕ESCC2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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