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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假家傭來港 菲裔中介判囚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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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19日 06:35
2012年05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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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菲裔港人開設公司,連同在港工作十多年的菲傭製作虛假僱傭合約,向入境處申請工作簽證,協助同鄉來港。二人昨因串謀詐騙、教唆違反逗留條件等4罪,被重判監禁22及44月。入境處表示,尚在追捕4名經該公司申請來港的「假家傭」。


牽涉13人 4人在逃

入境處首席入境事務主任(執法)馮伯豪表示,去年8月發現本案被告,菲裔港人Jay Nalyn Uy Romero(30歲)開設的公司,透過中間人提供「僱主」資料,以虛假入息證明等文件製作僱傭合約。公司收取每人1.8萬至2.5萬元,申請35人來港,其中13人獲批來港,餘下申請已被拒絕。該13人當中有5人被捕及判囚,4人已遭遣返,另4人仍被追捕。處方表示,本案牽涉人數屬近年最多,強調該些「假家傭」來港從事家傭以外工作,並無家庭僱主受害。


涉案菲傭判監22月

法官判刑時強調,《入境條例》及入境處為本港把關,阻截社會出現非法勞工。Romero連同另一被告,介紹同鄉來港的女家傭Zenaida Tabilog Mendoza(52歲),罪行嚴重且難被揭發,必須下達具阻嚇力刑罰。Mendoza因承認串謀詐騙及違反逗留條件,且出庭頂證Romero,獲減刑至囚禁22月,Romero被裁定罪成串謀詐騙及串謀向入境處作虛假陳述等3罪,囚44月。


【案件編號:DCCC11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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