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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霸官地開車場 男子白交逾兩年租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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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18日 21:35
2012年05月18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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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西貢有男子租用大埔仔村的泊車空地27個月,先後付了1.8萬元租金,方發現車位處於政府土地,懷疑被騙報警。據悉,該幅荒地多年前由村民改造為停車場,村內還有多個類似的停車場,村民聲稱一直不知道屬官地。地政處於事發後在上址設置警告牌,着村民勿佔用土地。


男子報警 村民稱不知屬官地

43歲事主今年3月向警方報案,指由2009年12月至2012年2月,向一名男子繳付27個月共18,000元租用一個車位,懷疑被騙。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第1隊跟進。警方呼籲市民如曾因類似手法受騙,或有資料提供,可致電3661 1624聯絡警方。


原屬政府土地的停車場位於大埔仔下村21號E住宅對開,本為荒地,10多年前由村民鋪上混凝土改建為停車場,劃有16個車位,連同旁邊空間可泊20輛車。大部分村民聲稱不知該處為官地,而且多年來相安無事,多數人泊車亦不用付租金,村內亦有多個由荒地改建而成的停車場,由村民共用。


直至今年3月政府接獲投訴,地政處於停車場豎立警告,指佔用官地會被檢控。警方亦多次巡查,檢控所有場內車輛違例泊車。有村民表示不解,認為該幅空地在村內,應供村民使用,曾到警署投訴,但經多次抄牌後亦陸續駛走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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