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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男教師與女網友拍拖數月被發現一腳踏兩船,女網友要求分手,他後來被指向對方暗示發放行房裸照,早前被裁定恐嚇罪成。已完成社會服務令的男教師堅持上訴,昨獲高院裁定上訴得直,洗脫罪名。
暫委法官杜麗冰昨判上訴人嚴毅(31歲)得直,撤銷一項刑事恐嚇定罪,以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刑罰,押後頒下書面裁決理由。
嚴一方上訴稱原審證供有問題。事主X在原審供稱,已把上訴人加入MSN封鎖清單冀斷絕聯絡,卻依然收到恐嚇信息。收到X裸照的X友人原審時亦供稱,X在MSN封鎖上訴人後,理應不會收到信息,而上訴人亦堅持沒有發送信息。
稱原審事主證供矛盾含糊
原審裁判官羅德泉採納X的證供,認為X確實收到信息,說法較X的友人清晰,卻未有解釋封鎖上訴人仍收到上訴人發出信息的矛盾。此外,X和X友人並非專家,原審法官單憑二人證供,卻不傳召專家證人解釋矛盾,並不合理。嚴一方又指出,X的證供頗含糊,羅官仍認為X證供可信,卻未解釋原因。
控方案情原指出,嚴與X於08年12月在網上相識,極速「撻着」成為情侶,數度到時鐘酒店闢室尋歡,並拍下X的裸照。09年2月,X發現嚴另有情人,要求分手,嚴卻被指向X發信息稱「嗰啲相會喺互聯網出現」。X的友人未幾收到X的裸照,最終報警。
【案件編號:HCMA651/11】
暫委法官杜麗冰昨判上訴人嚴毅(31歲)得直,撤銷一項刑事恐嚇定罪,以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刑罰,押後頒下書面裁決理由。
嚴一方上訴稱原審證供有問題。事主X在原審供稱,已把上訴人加入MSN封鎖清單冀斷絕聯絡,卻依然收到恐嚇信息。收到X裸照的X友人原審時亦供稱,X在MSN封鎖上訴人後,理應不會收到信息,而上訴人亦堅持沒有發送信息。
稱原審事主證供矛盾含糊
原審裁判官羅德泉採納X的證供,認為X確實收到信息,說法較X的友人清晰,卻未有解釋封鎖上訴人仍收到上訴人發出信息的矛盾。此外,X和X友人並非專家,原審法官單憑二人證供,卻不傳召專家證人解釋矛盾,並不合理。嚴一方又指出,X的證供頗含糊,羅官仍認為X證供可信,卻未解釋原因。
控方案情原指出,嚴與X於08年12月在網上相識,極速「撻着」成為情侶,數度到時鐘酒店闢室尋歡,並拍下X的裸照。09年2月,X發現嚴另有情人,要求分手,嚴卻被指向X發信息稱「嗰啲相會喺互聯網出現」。X的友人未幾收到X的裸照,最終報警。
【案件編號:HCMA6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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