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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屍案被告:倘知未死願跳海相救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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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28日 06:35
2012年04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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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年輕女文員疑遭的士司機拋落鴨脷洲海面殺害,案件昨續審。被告自辯時強調,即使知道對方有男友,仍自願跟她發展情侶關係,他更在庭上哭着剖白:「今次係我一生最大內疚。」被告又謂當日心情太亂,表示假如事主被扔到海後稍微郁動,他肯定奮不顧身跳海救她。


死者不欲關係曝光 無奈當「地下男友」

被告溫劍聰昨帶笑講述,2009年底在的士上認識事主余惠玉(25歲),形容余給他第一個印象是「好多嘢講、乜嘢都講的女仔」,後來更對余產生好感。2010年初,被告天天接送余,終發展成為情侶。但3個月後,被告發現原來余已有德國籍男友,余當時表現模稜兩可,被告稱因為太愛余,故無奈與余繼續關係。


不過,被告稱有一次跟余的友人聚會,發現余跟他刻意保持距離,及後余解釋不想人知她「一腳踏兩船」,被告只好當其「地下男友」。


被告又指余同年4月失業,他偶爾給余零用錢,後來更答應借出1萬元,余指被告「很好人」,遂答應跟他性交。被告昨指「一星期性交一次」的要求只是開玩笑,從沒有威迫余。同年9月,余再要求被告替她還逾8000元卡數,但被告只繳付300元最低還款額。


指男友「搵錢多」 嫌被告無還清卡數

被告稱,同年10月26日案發當晚,余不單提分手及向他借錢,更將他與德籍男友比較,指男友「搵錢多」,又嫌被告沒有替她還清卡數。被告昨說:「呢段感情明知佢個心唔係向住我,但佢又好鍾意你鍾意佢既感覺,呢種拖拉關係好辛苦。」加上爭執期間,余用手肘撞其下體,最終被告的情緒在當日爆發,將余扼暈。聆訊下周續。


【案件編號﹕HCCC3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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