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最近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發表公開言論,特區政府表示堅決反對。
特區政府回應傳媒查詢時指,政務司司長張建宗7月6日連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與美國駐港總領事史墨客會面,表達特區政府的嚴重關注。
特區政府在聲明中指出,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不論國家屬單一體制或聯邦制,國家安全立法均是由中央政府而非地方政府進行。全國人大作為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有憲制權力和責任為特區政府制定國家安全立法,而所制定的國家安全法亦有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
根據《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12條訂明,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如何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原則完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事務,任何其他國家或國會無權直接或間接干預。
聲明重申,《港區國安法》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針對極少數人,不會影響香港市民合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這次立法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一步,為香港社會早日回復穩定作出必要和及時的決定,不會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獨立和法治。
社會動盪、法治不濟、企業資產和人身安全缺乏保障才是影響投資信心的決定性因素,香港過去一年國際評級下降也與此有關。美國也有為其國家安全立法,但從沒聽說影響美國經濟發展和營商環境。
《港區國安法》正好扭轉過去一年的亂局,讓香港恢復穩定,從而改善香港的營商和投資環境。國家安全有保障,香港才可長治久安。
聲明指,立法有助香港不斷提升自身優勢,吸引海內外人才,鞏固其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地位,並為推動創科發展提供動力。法治、司法獨立、開放靈活的市場、簡單低稅制、高效的公營部門、公平和方便的營商環境等偏受重視的制度優勢和核心競爭力,均會維持完好。
2020年07月09日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