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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劫再禁錮 散工囚56月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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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16日 05:59
2011年09月16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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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稱因工傷而領傷殘津貼的散工,今年3月藉辭欲光顧婚姻介紹所,誘騙女職員到天水圍所住大廈的電訊房商討生意,卻乘機綁劫女職員,洗劫後將對方鎖在房中逃去。女職員被困逾個半小時始被居民發現。散工昨在高院承認行劫,被判囚4年8個月。

43歲被告陳家輝,求情時透露早年因工傷而被界定15%傷殘,被捕時正領取傷殘津貼,患有抑鬱症。法官判刑時表示,行劫是嚴重罪行,被告的冷血手法尤為嚴重,被告精心策劃,先引女事主進入大廈內狹小的電訊房打劫,再綁起她並使她在狹小的空間被困逾個半小時,其間女事主向被告提出食水等要求,明顯女事主當時很絕望。

官:精心策劃 手法冷血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今年2月從報章找到婚姻介紹所的電話,並致電要求有關服務,剛於2009年由內地來港的44歲女事主被安排跟進被告個案,多次聯絡後,被告聲稱任職收數公司,沒空到介紹所,於是相約事主在3月9日於天水圍天華邨見面,被告再以收數為藉口帶事主進入其居住的華瑞樓,並在15樓用鎖匙打開電訊房,讓事主在房內向他介紹服務。

但被告突然把燈關掉,當燈再亮起時,被告已手持界刂刀及膠索帶,隨後將事主綁起,搜掠事主手袋後離開,把事主困在電訊房內,臨走前事主曾要求被告留下食水、食物及膠桶讓她小便,被告答允後卻離去。事主經個半小時掙扎及求救後被居民發現,被告則在兩日後在寓所附近被捕。
【案件編號:HCCC2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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