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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不會同意違法行為長青網文章

201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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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5月24日 12:00
2014年05月24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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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說,警方的職責是維護法紀,有責任保障公共秩序、確保公共安全,因此警方不可能同意違法的行為。

 

曾偉雄今日出席少年警訊活動後對傳媒說,行政長官早前談及癱瘓中環的違法行為,說法合乎常理和邏輯,道理顯淺,不會對警隊構成壓力。

他說,警方一向根據法律處理公眾活動申請,先決條件是活動必須合法;若不合法,便談不上如何審批。

 

對於依法行使公民權利的活動,警方會依法處理,只要活動是合法、和平和有秩序的,警方都會協助活動進行。

 

曾偉雄指,對於任何大型公眾活動,警方都會做足風險評估和作出適當部署,若有人破壞香港的公共秩序或危害公共安全,警方會不論背景,依法果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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