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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主導重建項目 應可獲額外地積比長青網文章

201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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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5月20日 06:35
2014年05月2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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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市建局需求主導重建計劃項目虧蝕嚴重,目前的模式不可能持續下去;而本港殘破舊樓日增,若計劃終止,少了這個選項,「城市炸彈」危情將更深化。市建局應該盡量保留需求主導選項,但是調整申請門檻,要以起碼自給自足為先決條件,包括擴大地盤面積、增加集齊重建意願業主比例等,都應該考慮;另外,政府宜因應市建局的角色和職能,研議增加市建局名下重建項目的地積比,強化其規劃和經濟效益,使需求主導重建走向活路。


虧蝕以十億元計

需求重建難持續

有關計劃實施將近3年,先後接獲約110宗申請,迄今有8個項目獲接納並開展相關程序,申請情况應算踴躍,相信與市建局重建口碑正面有關。事實上,市建局以7年樓齡樓價賠償,最新收購價每方呎超過1萬元,業主在舊樓單位居住數十年之後,若屬千呎單位,即使外觀已經溶溶爛爛,由市建局接手仍可獲賠償約千萬元,業主歡迎市建局參與重建,肯定與其出手闊綽直接有關。有意見認為,需求主導重建,既然由業主主動提出,賠償不應以7年樓齡樓價計算;現在一般舊樓每方呎約4000元,市建局卻以萬元呎價賠償,確實不合理,不過,這個改動涉及現實利益,以當今政治氛圍,肯定面對極大阻力,因此,現在探索降低收購價,可以說有些不切實際。


市建局已經開展的8個需求主導項目,據知每一個都要虧蝕,數額以億元計,總計虧損已達數以十億元,市建局雖云財政獨立,不過其財政盡皆公帑,虧蝕下去,若需政府注資,實際上等於由公帑埋單,對納稅人不公平。


需求重建計劃虧蝕,項目規模不夠大、地盤面積細小是主要原因。市建局搞重建,並非拆卸舊樓、在原址興建新樓那麼簡單,要顧及附近道路容量,或增加休憩用地和社區設施等,因此,若地盤面積細小,難有整體規劃效益,由於原址要兼顧其他用途,重建後的住宅單位較原有數量難以增加,甚或可能更少。


例如上月公布的土瓜灣道項目,重建兩幢唐樓,涉及129個業權,估計有240戶居民,重建之後住宅樓面面積約7800平方米,可提供約150個中小型住宅單位,若有「原樓安置」選項,重建後單位數量不能滿足原有住戶需求。不過,這個項目有830平方米作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用地,若用以興建住宅單位,住宅樓面面積起碼增加10%,短缺情况可以稍為紓緩。另外,總計8個需求重建項目,重建總面積6550平方米,受影響需安置住戶1009個,重建後可提供單位818個,即是有191個住戶需另行安置。市建局重建市區舊樓,其中一個目標是提供更多住宅單位,容納更多居民,不過,需求重建項目顯然未能做到這一點。


現行計劃業主只要集齊67%重建意願業權,地盤面積不小於400平方米,有關申請就有機會獲接納,有項目地盤面積小至470平方米(深水埗海壇街項目),只能提供70個住宅單位,這類項目效益甚低,根本不應該再做下去。需求重建項目,首要擴大地盤面積,起碼擴大到1000平方米才較適合,地盤面積大了,經過規劃才有望收到統合經濟效益;另外,增加集齊重建業權意願到80%,也是合理要求,有更多業主主動要求重建,可以加快進程。


增效益容納更多居民

額外地積比一箭雙鵰

除了擴大地盤面積、增加集齊重建業權意願,即是提高需求重建門檻以外,政府應該研議調校政策,以特事特辦方式讓市建局的需求重建項目增加地積比,以強化規劃和經濟效益。地積比之規限,涉及當區公共設施配套,特別是交通安排,要避免增加負荷而導致擠塞;不過,有些地區整體交通設施將有重大改變,例如九龍城、土瓜灣、紅磡一帶,原本沒有集體運輸系統,倚靠路面疏導交通,沙中線通車之後,這些地區的運輸形態會有很大改變,路面交通負荷可以紓緩,應該有空間增加地積比,以容納更多人口居住。


市建局重建要顧及增加休憩和社區設施,其角色與功能不同於一般發展商,單就這些設施,市建局在需求主導重建項目應該獲得增加額外地積比,以使重建項目更具經濟效益。若要確保額外地積比不至被濫用,市建局行使這個權利時,要由城規會專項審批,以適度為原則。市建局需求重建獲得額外地積比之後,就可以達成增加更多單位、容納更多居民的目標。


市建局營運並非以賺錢為目的,它在一些項目賺錢,然後補貼虧蝕項目,屬應有之義,只是,需求主導重建計劃按現行模式,看不到有可能擺脫虧蝕狀態,長遠而言難以持續,除非當局終止這項計劃,否則就要調校,起碼使計劃自給自足。至於需求主導重建帶來的道德風險,例如過去發生過業主罔顧維修責任,讓樓宇失修之後申請重建,迫使當局基於安全考慮,要求市建局接手重建的事例,政府應制訂懲處準則,交由市建局執行,以阻嚇這類事態繼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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