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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維護家庭基金於2008年成立,由數名牧師、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等擔任董事,曾於2012年立法會選舉前夕舉辦「家庭價值告急立法會選舉祈禱會」,宣傳單張指不少立法會直選候選人傾向支持就性傾向歧視立法、承認同性伴侶及推行性別平等教育法(單張上形容為「同性戀洗腦教育」)等,加上時任平機會主席林煥光大力推動同運,令「家庭價值相當危殆」,呼籲市民參考立法會候選人的立場投票。
立會選舉前指「家庭價值危殆」
基金前身為2003年成立的維護家庭聯盟,聯盟於06年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表明「捍衛一夫一妻,反對同性婚姻」,又引述該機構的調查結果指出,市民認為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是「變相鼓吹同性戀行為」,基金又曾形容該條例有如《基本法》23條。
人權律師莊耀洸指出,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早於1995年已建議香港制訂全面的反性傾向歧視法例。
立會選舉前指「家庭價值危殆」
基金前身為2003年成立的維護家庭聯盟,聯盟於06年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表明「捍衛一夫一妻,反對同性婚姻」,又引述該機構的調查結果指出,市民認為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是「變相鼓吹同性戀行為」,基金又曾形容該條例有如《基本法》23條。
人權律師莊耀洸指出,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早於1995年已建議香港制訂全面的反性傾向歧視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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