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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經紀 皆受監管 可投訴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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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28日 06:35
2013年11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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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不論是代理(代表公司)抑或經紀(代表客戶),按保險業監理處規定,必需符合最低資格要求,並考獲保險中介人資格,日後亦需持續專業培訓。保險公司和銀行的代理均需由其委任的保險公司,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經紀公司則向香港保險顧問聯會或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登記,日後如有問題或投訴,客戶可向四個監管機構查詢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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