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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勿縱容暴徒違法行為長青網文章

2019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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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網管理員 on 2019年12月03日 06:00
2019年12月03日 06: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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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破壞社會安寧的是暴徒而非警隊,警方希望市民和新聞媒體認清事實,切勿本末倒置。公眾不應對暴力視而不見,否則香港永無寧日。

 

郭嘉銓二日在記者會上講述警方在周末的行動,他指,尖沙咀、紅磡、旺角再次發生暴力事件,其中在星期日尖沙咀遊行,部分示威者偏離原定路線,走上紅磡繞道行車天橋,向橋下的警察投擲磚頭和玻璃樽,警方警告無效後,向天橋位置施放催淚煙。

 

他指,暴徒口中的崇高理念,只是掩飾違法行為的藉口。他強調,警方有責任執法,對於蒙面暴徒的違法行為,必須採取行動,加以阻止並作出拘捕。

 

他表示,刑事毀壞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縱火和嚴重傷人則可被判處終身監禁。無論社會上民意為何、公眾有多同情暴徒,甚至包庇其暴力行為,也無法改變暴徒犯法的事實。

 

他指,暴徒的暴力行為在法律上從無灰色地帶。他反問,公眾對商店被破壞、交通燈被打破、地面磚塊被掘起等違法行為變得麻木,甚至視為常態,是否等於公眾接受這些行為。若社會繼續縱容暴徒,香港這個家只會家無寧日。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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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4405
2019年12月03日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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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to
2019年12月03日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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