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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由2017年3月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起,候選人的選舉開支限額由1,300萬元增至1,570萬元。
是次調整考慮到2012至2017年間的預計累積通脹率(即19%),以及自上次檢討起的租金變動而訂定。
有關附屬法例周五刊憲,2月2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
由2017年3月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起,候選人的選舉開支限額由1,300萬元增至1,570萬元。
是次調整考慮到2012至2017年間的預計累積通脹率(即19%),以及自上次檢討起的租金變動而訂定。
有關附屬法例周五刊憲,2月2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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