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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現時全港有6萬名中小幼在職教師,教育局發言人昨日回覆本報查詢解釋,若教師違法,當局會待法庭審結後,以合法、合理、不枉不縱的原則,根據法庭判辭、案件的性質及嚴重程度作專業判決;對於干犯嚴重罪行、如被判監禁的教師,局方原則上會考慮取消其註冊教師資格。過去3年,沒有教師因為違反擾亂公眾秩序罪行而被除牌。
操守議會成員﹕會否介入個案需討論
除教育局外,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亦可就教師涉失德的投訴展開聆訊,並向局方提出懲處建議,但沒實權執行處分。身兼教協監事的操守議會成員潘天賜說,現屆成員未有討論佔中問題,但他個人認為,佔中是用其他渠道都無法爭取普選後才採用的抗爭手段,並非單純的違法或操守問題,議會要待深入討論,才可決定會否介入佔中教師個案。
律師:教師自有專業判斷
人權律師莊耀洸表示,《教育規例》第98條列明,「任何學校傳播政治性資料或表達政治性意見,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可向該校的管理當局給予書面指示或其他指引,以確保資料或意見並無偏頗」。莊指出,教師教授任何與政治有關的題目,理論上都有觸犯上述規例的風險,但教師有其專業判斷,而且此規例訂立於殖民地時期,「當時大眾對政治的印象是dirty(骯髒)的,但今天是否仍然適用?」
操守議會成員﹕會否介入個案需討論
除教育局外,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亦可就教師涉失德的投訴展開聆訊,並向局方提出懲處建議,但沒實權執行處分。身兼教協監事的操守議會成員潘天賜說,現屆成員未有討論佔中問題,但他個人認為,佔中是用其他渠道都無法爭取普選後才採用的抗爭手段,並非單純的違法或操守問題,議會要待深入討論,才可決定會否介入佔中教師個案。
律師:教師自有專業判斷
人權律師莊耀洸表示,《教育規例》第98條列明,「任何學校傳播政治性資料或表達政治性意見,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可向該校的管理當局給予書面指示或其他指引,以確保資料或意見並無偏頗」。莊指出,教師教授任何與政治有關的題目,理論上都有觸犯上述規例的風險,但教師有其專業判斷,而且此規例訂立於殖民地時期,「當時大眾對政治的印象是dirty(骯髒)的,但今天是否仍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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