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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提防藉長津推銷保險骨灰龕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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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19日 06:35
2013年03月1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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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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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長者生活津貼(長津)將於下月起發放,要求單身長者不可超出19.3萬元的資產上限,消委會提醒長者及其家人,慎防有人以轉移資產游說長者買下供款年期過長的保險、或不合法骨灰龕位等,導致不必要的金錢損失。


以轉移資產作游說

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真光苑長者地區中心社工陸姑娘表示,曾聽聞有長者遇到有人以長津為由推銷骨灰龕位,長津正式接受申請後,或令部分長者以此等方法轉移資產,建議長者先與家人商量。


消委會又指出,若遇上安老院舍藉長津提出新增收費,須問清因由,或考慮轉院。消委會至今無收過以長津為名推銷保險、或老人院藉此加價等投訴。


今年推新例 「誤導遺漏」可告

另外,消委會指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將於今年實施,可堵塞現有漏洞,如銷售時的「誤導性遺漏」罪行,該會曾接投訴指商戶登廣告「羽絨褸減價至299元,詳情參閱店內宣傳品」,但客人付款時才得悉須先行購買特定金額貨品,才可加299元換購羽絨褸,「先行購買」是重要資料,該商戶可能觸犯「誤導性遺漏」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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